长安汽车今日公告称,截至6月22日,公司购汇不超过9.09亿港元和首次购买等值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港币用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的申请已获国家外汇管理局和重庆市外汇管理局批准,从即日起实施B股回购方案。
据此前披露的回购方案,长安汽车拟以不超过9.09亿港元回购最多不超过4.23亿股B股,回购价不高于3.68港元/股。据介绍,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之日(今年3月3日)起12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9.09亿港元或回购B股总量达到4.23亿股,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长安B股昨日小幅下跌0.56%,收盘报于3.53港元/股。快报记者 徐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