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余言 记者 吴杰)今年1月,家住宁南大道某小区的一对夫妇回家时,在家门口遭遇3名歹徒,随后遭到抢劫。警方调查发现,其中一名疑犯是该小区的原保安。近日,3人犯抢劫罪,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年1月14日晚上10点,李先生与妻子吃完饭,开车回到宁南大道某小区。他们将车停好,从负一楼坐电梯到9楼。从电梯出来后,李先生奇怪地发现走廊里一片漆黑。他把灯打开,然后掏出钥匙开门。突然,妻子发出尖叫,他刚扭头,一名男子冲过来,将他顶在墙角,一把冰冷的砍刀架在脖子上,恶狠狠地说:“不要喊。”
李先生的钥匙被抢走,接着门被打开了。他和妻子被推进客厅,这时他看清楚,对方有3名男子,都戴着帽子、口罩和手套,一个拿砍刀看着自己,另一个持匕首架着妻子,还有一个进了卧室。持砍刀的男子说:“把钱拿出来,我们不伤人只求财。”害怕妻子受到伤害,李先生急忙说:“家里没有钱,但是有苏果券,全部给你们。”
持砍刀的男子搜出一两千元苏果券,但显然很不满意,继续在房间里翻找。李先生夫妇只好将信用卡交给他们,并说出密码。同时,他们又搜出几条香烟。为让歹徒尽快离开,李先生夫妇主动说衣柜里有一条钻石项链。项链到手后,3名男子准备离开,临走时威胁李先生:“不要报警,我被抓顶多判半年,出来你们就麻烦了。”
李先生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经统计,3名歹徒共抢走1850元的苏果券,4条零4包香烟,1条项链,1对玉手镯,在抢走的信用卡中取了1万元。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小区原物业的保安陈某有重大嫌疑,便将他带回调查。陈某交代,他便是3名嫌犯中持匕首的人。通过陈某的协助,另外两人陆续被警方抓获。
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戴某和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5000元。陈某有立功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5000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