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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抛开个税是否真的“主要用来补助弱势群体”不说,单说这个看似光鲜的“为低收入者着想”,其实根本就是驴唇不对马嘴。起征点调整高收入者受惠多,只能说明改革个税征收体系的紧迫性,而不能把它当做拒绝调高个税起征点的理由。
实际上,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可能是对富人更有利,只会对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更有好处。即便税率不调而单独提高个税起征点,富人看似搭了一次穷人的便车,但从社会效用角度看,穷人还是实际上获益了。尤该引起有“高处不胜寒”之嫌的权威人士注意的是,对低收入者来说,每月减少100块钱税款,并非小恩小惠,而是雪中送炭。对富人来说,每月少缴100块钱不足挂齿。但对靠两三千元工资养活一家老小的普通工薪族来说,少缴这100块钱,就意味着一家老小一个月的水电费、孩子渴望已久的几本课外书……这种“紧巴巴过日子”的感觉,我想撰写这份个税报告的专家是不会有的,否则的话,他们是断然得不出“提高起征点会令穷人受损”这种结论的。(周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