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人员查处“傍名牌”电动车
傍上“新日”的电动车
伴随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傍名牌”已成为公害。近几年,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但是“傍名牌”现象仍呈愈演愈烈之势。如今的“傍名牌”不但手法越来越巧妙,而且波及的行业日渐广泛。昨日,在无锡最大的电动车制造商——新日电动车公司,《生活无锡》了解到,几年来他们先后遭到60多家不法商家“傍名牌”,如新日步步高、新日长寿缘、新日东本芝、新日动力、新日刚、新日华、新日龙、新日木阳光、新日小羚羊、常州新日、龙城新日、香港新日等在市场上屡见不鲜。
打假8天里连换4个宾馆
据新日电动车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胡刚介绍,为了打击“傍名牌”现象,公司专门成立了法务部。这一部门从成立到现在为公司揪出了60多家假冒企业,花费的打假费用有600多万元。
“我们可能是全公司‘身价’最高的员工了,公司为我们每个打假的人都投了20多万元的保险。”新日电动车公司的法务经理王羿今年33岁,在新日从事打假工作已有两年,平均一年中有160多天的时间都在外地从事打假工作。
“最近,我们连续在姜堰端掉两个傍新日品牌的窝点,不但费力费时,还常常遭遇制假者的人身威胁。”王羿说,按照公司的销售策略,一个县级城市一般只设一家专卖店。在姜堰,新日电动车一年的销量在1万辆左右。在接到当地有举报说发现假冒新日品牌的电动车出现后,王弈和同事就驱车赶到姜堰,在经过一番暗访后发现确实存在两家工厂生产与新日同品牌的电动车。在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后,他们和工商检查人员一起到名叫香港新日的电动车生产厂家检查时,工厂以各种理由不让检查人员进厂检查,两三个小时交涉后,工厂同意他们进厂,他们却发现,全厂只剩下二三十个与新日同名的贴花和几辆电动车了,工商部门只能对这家工厂罚了1.9万多元。
“在暗访姜堰另外一家电动车造假工厂时,工商人员一开始就提醒说,这家工厂不简单,要注意安全,没想到在工商所门口就差点遭遇不测。”王羿回忆说:“我们把那个造假工厂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就到当地工商部门举报。离开工商所的时候,一个女人在门口拦住问我们是干什么的,我们以为她也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就把情况简单地说了说,没想到她转身就打电话通知人要对我们‘不客气’。”王羿说,见这个女子打电话时屡次提到自己的名字和新日的牌子,且神情非常可疑,他们心中感觉不妙,就借口找厕所回到工商所,同时电话通知司机到后门接他们。事后听知情人讲,这个女的就是被他们查到生产假冒新日电动车工厂的人。他们一去暗访这个制假工厂,就被对方盯上了。对方已经准备找人教训他们了。
“在姜堰打假的8天里,我们换过4个宾馆。”王羿说,每到一个地方打假,当地的工商所工作人员总是提醒他们,最好不要住当地的旅馆,因为对方往往会为了阻止打假工作而对打假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幸好我们的司机也是很机灵的人,每次到宾馆投宿,就把车停在最偏僻的地方,而且用别人结婚用的‘百年好合’等贴纸把前后车牌掩饰起来。”虽然做了很多防范工作,但假冒者的阴招还是防不胜防,前不久在山东打假时,王羿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就被对方给抢走了,所幸人没事。
打击“李鬼”得完善法律法规
在今年“消费者权益日”当天,CCTV2《经济半小时》栏目曾对疯狂的“傍名牌”现象进行深入揭露。据节目介绍,目前市场上最为常见的傍名牌现象有以下三种:第一,在知名商标中加上前缀或者后缀,比如新日小羚羊、常州新日、龙成新日等;第二,将著名商标名注册为公司商号,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比如杭州迅驰雅马哈,使消费者误以为这家公司生产的就是著名的品牌迅驰与雅马哈;第三,在香港等地先注册一个名称和一些国际名牌非常相似的公司,然后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打上由这家公司监制,比如香港立邦漆公司。
和假冒伪劣产品比起来,“傍名牌”虽然看上去直接危害没那么大,但其行为至少触犯了两部法律。《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是侵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能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早在前些年,就有一首打油诗专门讽刺傍名牌的现象,“卡丹”到处有,“狐狸”满街走;“老人”头被偷,“鳄鱼”全国游。长期关注这种“傍名牌”现象的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周长玲副教授认为,目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这类“傍名牌”行为的处罚力度非常有限,相对于直接造假或者侵权使用别人的商标,“傍名牌”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相比于直接假冒商标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对“傍名牌”的法律制裁要轻很多,由此造成了“傍名牌”遍地开花的现状。要想彻底整治“傍名牌”行为,还得靠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才能“治本”。
金辰 薛晟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