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无锡》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将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是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第一个立法项目,也是全国首部规范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活动的地方性法规。
长久以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无法得到加害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赔偿的情况大量存在。有的刑事案件发生后难以查获犯罪嫌疑人或者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责任者,有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赔偿能力不足,导致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依法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不能实现,生活陷入困境,
为此,无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专项资金,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提出救助意见和救助金发放。
申请救助的对象通常有两类,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以及刑事被害人因受到犯罪行为侵害致死的,依靠其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被赡养人、被扶养人或者被抚养人。这些依靠被害人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者,被害人死亡后,其生活自救能力将受到重大影响,因此纳入救助对象的范围。
对于申请救助的条件,《条例》规定:一是刑事被害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遭受犯罪行为侵害;二是刑事案件属于本市管辖;三是犯罪行为侵害造成刑事被害人人身重大伤害或者死亡;四是无法及时获得加害人赔偿、工伤赔偿、保险赔付;五是因刑事被害人医疗救治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境。
救助金一般不超过一万元,特殊情况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特殊情况是指刑事被害人医疗救治费用特别巨大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刑事被害人死亡,救助申请人无劳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救助申请人陷入其他特别严重困境的。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