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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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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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淤工人临时栖身 绿化地带变“工棚”
  清淤工人临时栖身

  绿化地带变“工棚”

  “好端端的绿地转眼就变成了'工棚'!”近日,无锡市城管执法支队滨湖大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梁溪大桥桥堍运河西路南侧的百余平方米绿化带被建设施工部门擅自占用。绿地被各类施工作业工具所占据,树木上缠绕着多重铁丝,用布幔、毛竹做成的三个简易亭棚在绿化地中央矗立着,一位民工正在绿化带里晒衣服。

  城管部门调查得知,该临时工棚搭建的主要用途是给负责运河清淤工程的工人居住的,但该工棚的搭建并未获得任何相关审批手续——不管是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出具的临时占用绿地审批手续还是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物的临时核批手续,清淤工程部门都无法提供。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除了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以外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执法部门还要对责任部门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人员现场介绍相关法规条文后,对相关单位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及时拆除违法搭建的工棚限期搬离绿地,并将该清淤工程的部门毁绿情况抄报给园林绿化部门,在对损坏绿地作出赔偿评估后城管执法部门还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戴宏国 唐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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