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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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纠错成本何其高昂
· 问记者“替谁说话”的官员替谁工作?
· 大嘴副局长理应“因言获罪”
· 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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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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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副局长理应“因言获罪”
  ■第三只眼

  逯军副局长口中的党,说是结党营私的“党”恐怕更合适。他内心根本就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如此素养,又岂能继续留在领导岗位上?

  有人说,“因言获罪”太严重了,他当时可能是义气之语,没有经过大脑,而我不这样认为。据报道,当记者给他呈上投诉人的信访意见书,逯军当即要求检查记者的采访设备,并拔掉了采访机的话筒,可见他当时非常清醒,甚至是谨小慎微的。而从他把别墅建在经济适用房用地上视作“闲事”来看,我们更可以说,他根本就没有搞清楚权力是用来干吗的,官员又是该为谁服务的。“因言获罪”对于普通百姓当然不妥,但我们不能容忍一个领导干部竟然说出这样污蔑和羞辱党的话来,为此,我请求当地纪委、监察部门尽快从记者那里调取采访录音,如属实,应尽快将其调离领导岗位。(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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