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3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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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区旁 铁路护栏“咧着大嘴”
· 没有当面拆验包裹,白白损失1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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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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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当面拆验包裹,白白损失1180元
  专家支招,教你怎么面对快递“行规”不吃哑巴亏

  市民曹先生接到包裹后,本想当着快递员的面拆包裹,却遭到了快递人员的拒绝。他“妥协”了,其结果就是收到的东西“货不对版”,1180元白白扔进了水里。

  先付钱再拆包裹,结果货不对版

  半年前,曹先生花1136元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部手机。就在上个月,同一家电视购物的工作人员王小姐打电话给他,询问手机用得怎么样。“经常会自动关机。”曹先生如实回答,对方便告诉他说,“那是我们的第一代产品,现在第二代出来了,不仅不会自动关机,还是3G的产品,非常好用。只要再加44元就可以换。”曹先生不由得心动,于是就同意了。

  王小姐说,曹先生要先把1180元汇来,他们再把手机寄给他,同时把1136元通过汇款的方式返还给他。曹先生有点犹豫,于是王小姐又改口说,“这样吧,我们把手机寄给你,里面有一张给你的1136元汇款单。你接到货后把1180元给快递公司就行了。”曹先生想,既然他们先把汇款单和手机一起寄过来,那就不怕了。前几天,快递公司人员送来包裹,当时曹先生要先拆包裹看,但被拒绝了,“必须先付钱才能看!”

  曹先生有些担心,又给王小姐打电话,王小姐安慰他说,“没事的,我们不会骗你!签了以后再看也是一样的!”曹先生将信将疑先付了1180元,并把包裹收下。快递人员收了钱就走人了。可是等曹先生打开包裹,傻眼了!哪有什么汇款单的影子?里面倒是有一部手机,可是还不如第一部,一看就是部“山寨机”。

  在多次联系未果后,他找到了南京市消协求助。

  先签收再拆验是“行规”?

  南京市消协工作人员根据曹先生提供的号码,给电视购物公司打电话表明了身份,不料对方居然挂了电话。再次拨打后,对方表示,会跟曹先生联系,帮他解决这件事,但两三天后仍没有音信。目前消协还在为曹先生协调此事。

  曹先生认为,他之所以会受骗,关键在于快递没让他当面验货。记者昨天与多家快递公司联系,均得到这样的回答,“不签收是不能验货的,这是行规了!”而网上很多卖家又强调,“我们一直提醒顾客,先验货再签收,否则卖家不负责。”买主只能夹在中间吃哑巴亏。

  支招:先签收可注“未拆验”

  据了解,在2008年1月1日施行的首个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上,也没有写明是否可以打开包装进行验收,因此快递“行规”让顾客吃亏的事情,顾客想维权都难。昨天,南京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有关负责人向经常网购的市民支了一招,如果收到的包裹外表看起来就是破损的,则一定要验货。假如快递员不同意先验货,就先签收,但在签收时一定要注明“未拆验”。签收后要当着快递员的面打开包裹,如果发现里面的东西坏了或数量少了,要写下情况说明,双方签字,作为日后维权的凭证。

  快报记者 陈英 通讯员 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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