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男子假冒维修工偷走小区居民电瓶
· 狠心父亲扔掉了亲生儿子
· 收入太低 男子伺机抢劫
· 你想知道的
· 五星电器启动“夏日无忧”活动
· 封闭飞龙东路还要等几天
· 大家一起聊城建
· 集中整治涉牌涉证行为
· 上月 CPI创新低
· 黄山门票打对折
· 江苏综艺频道走进金坛
· 红衣服最防晒
· 整治电镀行业取得初步成果
· 公积金中心开通网上投诉
· 村民捡到手榴弹 误认玩具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6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村民捡到手榴弹 误认玩具
  春江镇灵桥村委韩家村村民韩某在自家麦田里突然发现3枚手榴弹,如果不是村上人提醒,差点就拿回去当成小孩的玩具了。一想到可能造成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韩某现在还觉得后怕。

  6月11日早晨5点多钟,韩某到村前自己的责任地里撒化肥时,在收割了麦子后的田地中间意外发现了三枚比较新的木柄手榴弹。当时韩某以为是谁丢在自己田里的玩具,就把手榴弹拾起来放到一边,准备带回家给小孩子当玩具。

  回到家后,一个以前当过民兵的老人发现了这些手榴弹,觉得不像是玩具。尤其是他把手榴弹木柄后面的盖子拧开,发现里面的导火索拉线还是完好的,立刻意识到这些是真的手榴弹,一旦引爆,后果不堪设想。韩某这时不由惊出一身冷汗,当即把这些手榴弹送到村委并报警,由民警将手榴弹运送到魏村派出所。

  经公安机关专业人员观察,这3枚手榴弹均为可以使用的军用手榴弹,仍具有杀伤力,属危险品。警方指出:军用手榴弹属于危险的爆炸品,公民无权私自持有包括手榴弹在内的枪支弹药等物品。个人持有上述物品的,应当主动上缴当地公安机关。拒不上缴者将依照刑法处罚,而像这样随意丢弃或掩埋的,同样要受到法律处罚,一旦因此造成伤人等严重后果的,更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杜涌涛 葛小林 文/摄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