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心妻子有外遇
男子驾车撞“第三者”宝马
只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一怒之下,竟驾驶着自己的马自达6轿车故意撞向“情敌”的宝马车。日前,太仓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原来,在3月26日上午,吕某开着自己的“马6”轿车在太仓某镇上兜风。经过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宝马车时,无意中竟看到妻子和一个陌生男子在该车内聊天。心胸狭窄的吕某怒火中烧,疑心妻子与此男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驾驶自己的马自达6故意撞向宝马轿车的前车门,并用砖块砸宝马车的前挡风玻璃。事发后,宝马车主随即报警,经太仓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合计损失价值人民币39725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有自首情节,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和酌情从轻处罚。
陈泓江 朱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