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
贪心
空调发票上写明“一年内免费移机一次”,客户竟然要求商场为其将空调移至苏北老家。崇安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起消费者权益纠纷案,法官驳回了原告的要求。
2005年7月,外来打工者小张在无锡某大型商场买了一台挂壁式空调,安装在其租住处。过了一年,小张向商场反映空调的内机有异响,外机声音太大。商场维修人员检查后没发现空调有故障,便为其加了吸音棉。2006年6月、2007年3月,小张两次要求商场按照购物发票上所写的“一年内免费移机一次”的承诺将空调移机至他在苏北的老家。由于商场不能满足小张的要求,小张就以空调与静音宣传不一致,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为由诉至崇安法院,要求商场排除空调的噪音和异响故障,免费将空调移机安装到他苏北老家,并要求商场赔偿其1700元和误工费等。
商场辩称,自己没有欺诈行为,其出售的空调有检验合格证,并无质量问题,现已过保修期,其不应承担修理义务和赔偿责任。免费移机的范围仅在本市范围内,商场同意为小张免费拆装空调,但运至苏北的运费应由小张本人承担。
崇安法院组织双方对空调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未发现超出正常范围的噪音。诉讼中,小张未申请对所购空调是否假冒伪劣产品及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保修期内提出修理请求,故其要求商场维修空调、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根据商业习惯,免费移机服务的地点通常仅限于本市范围之内,小张要求商场将空调免费移机到苏北老家的请求也有违民法的公平合理原则。据此驳回原告诉求,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吴伟 陶玉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