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作民间“创投”第一人的刘晓人,因非法集资无力偿还,已于10日被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执行逮捕,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
刘晓人是杭州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5月4日下午,刘晓人到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称其以承诺高额借款利息的方式,对外大量借款,现已无力偿还所借债务。初步审查后,经侦大队于2009年5月5日对此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晓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6月10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
经德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初步查明,2006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晓人以经营杭州红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名,明知自己没有经济归还能力,采取虚构集资款用途的形式(投资网络公司、创办创业基金等),以支付高额利息、高回报率为诱饵,对外骗取大量款项,累计金额达2.1亿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