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市民都曾表示,如果普通的门诊购药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就好了。记者昨日获悉,老百姓的企盼很快就将实现了,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在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工作,今后所有普通疾病门诊均可享受按比例报销。同时还要求各地根据基金结余情况,采取建立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等有效办法,切实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水平。
门诊购药也有30%补贴
今年4月,扬州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兼顾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制度。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玉金向记者介绍,统筹前,参保者在门诊购药,虽然也是刷卡,但实际上是用医保账户中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支付药费。而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使基本医疗保险由“保大病、保住院”的单一保障模式向“门诊、住院保障兼顾”的全面保障模式转变。通俗地说,今后公布在门诊统筹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即便是在门诊购买的,参保者也可享受30%的补贴,补贴部分将由统筹基金统一结算。“如果是10元钱的药,原来在门诊买,自己得付10元钱,统筹后,自己只需支付7元。”孙玉金解释。
记者了解到,盐城今年下半年将医疗保障范围从原来的大病门诊和住院医疗延伸到普通门诊,今后所有普通疾病门诊均按比例补偿。今年9月1日起该市对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试行;明年1月1日起对成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试行。成年居民个人医疗账户从明年起不再划分,直接转入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参保成年居民原个人医疗账户积余资金用完后,在600元以内的,补偿40%;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在600元以内的,补偿45%。
江苏省医保中心主任胡大洋表示,借鉴这些城市的做法,江苏所有城市年内都要开展门诊统筹,使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实现医保报销。
医保二次补偿后最高可报90%
“如果不是医保,根本无法承受如此高昂的费用。”14岁的白血病患者钱小雨目前正在盐城市第一医院血液科接受治疗,小雨2008年5月被确诊为白血病以来,先后花去了医疗费19万元,其中医保费用17.1万元,医保先后为其报销和救助了16.6万元,实际报销率达到97%。小雨的爷爷告诉记者,小雨的父母是纺织机械厂双职工,虽然原本家境不错,但昂贵的医疗费用把家掏空了。小雨看病负担的减轻得益于该市去年建立的二次补偿机制。为了避免更多的工薪家庭因病致贫,该市出台政策,对参保人员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家庭较为困难的大重病患者,进行二次报销,其报销比例根据负担的增加逐渐上升。二次报销后,低保、特困人员的个人负担一般在10%以内,普通大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不超过15%。
记者从江苏医保“千千万万”环省行动中了解到,目前省内的南京、盐城、南通、镇江等地已开始试行医保二次补偿机制。实施二次补偿后,大重病患者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左右。对此,胡大洋表示,各地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对生大病、个人负担很重的参保居民,将首次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再按一定比例报销一部分,进一步降低个人负担。快报记者 项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