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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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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
  作为北京市医疗改革唯一试点区,平谷区5月起在全市率先试行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全区2万多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将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医疗保险改革改变了公费医疗项目经费政府全部负担的形式,由单位及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且缴费水平与工资挂钩。同时已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大额费用互助金和退休人员补充保险。并轨为基本医疗保险后,平谷区为每一名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医保账户,参保人可选择4家定点医院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并能够直接到全市19家A类医院、52家中医医院和111家专科定点医院看病就医。

  取消公费医疗后,机关单位的个人仅需按实际工资的2%缴纳,单位代缴10%即可,这些钱将全部存入医疗保险基金账户,由劳动部门负责每月拨付。一旦发生门诊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00元的,医院报销比例为50%,社区医院为70%,远远大于公费医疗的每年350元总数。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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