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茶山派出所最近接到两起房屋租赁的诈骗报案,一名男子以“房主”身份,拿着伪造的房产证向租客诈骗钱财。警方提醒广大出租房主和租房人,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租房人需要仔细查证房主的证件和相关文件。
据介绍,5月25日茶山派出所接到暂住在浦南新村的衡女士报警,称她在常州某知名论坛的租房平台上看到常州市区光华路某栋有房出租,在租房信息后面还附着房主的QQ,衡女士随即通过网络联系了房主刘磊,并取得了电话号码。两人联系妥当后,一起去看了房子,一看之下衡女士对房子还比较满意,见衡女士有意向租下房子,刘磊随后便为衡女士配好了钥匙,并从衡女士处收取了定金1000元。其后刘磊为了证明其身份,向衡女士出示了一份房产证和他的身份证,见到有正规的证件,衡女士深信不疑,当即向刘磊支付了半年的租金总计3500元。此后刘磊就再也没有出现过。5月24日,衡女士遇到房屋原先的房客,她这才发现,之前与她签订租房合同的根本就是一个拿着伪造证件诈骗的骗子。
茶山派出所民警通过查证后发现,今年5月6日接报的一起入室盗窃案件也可能是同一人所为,被盗事主杨某同样被该犯罪分子采用网上租房的方式所骗。
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衡女士所“租”的房产所有人是现年63岁的常州女性吕某,吕某并没有自己打理房子的出租事宜,而是将房屋交给了一房产中介公司经营,由于今年3月份以后房子一直没有租出,吕某也没有多过问,谁知犯罪分子就是趁着这个时间段,伪造了房产证和身份证进行诈骗。
警方提醒市民,有房出租的市民要及时查看自己长期空置的房屋,而租房人在租房时则要仔细查看房屋出租者出示的房产证和身份证,以防有骗子伪造证件后进行诈骗。
金伟民 葛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