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州》昨日获悉,2009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正式出台,与去年相比,职工缴存基数的上限由原6846元上调为9393元。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常州市本级统筹区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不含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人均1369元;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9393元(去年为6846元),下限不得低于1369元。
常州市本级统筹区内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分三档:第一档月缴费基数为9393元;第二档月缴费基数为2639元;第三档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中按月正常缴费的及当期缴费年度内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人员,可以在上述三档缴费基数中任选一档基数缴费,其他人员可选除第三档外的其他档基数缴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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