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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房产局收费员鲸吞210万
· 三聚氰胺事件又现“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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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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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房产局收费员鲸吞210万
手法很低级:开阴阳票,只要查账一眼就能看出来,但一年时间偏偏没人发现
  快报讯(通讯员 中法宣 记者 马乐乐)她的身份是“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产权交易大厅银行驻点工作人员”,可事实上她的身份与银行无关,也不是房产局的正式职员。专门负责收房屋权属登记费的王琴(化名),用拙劣的阴阳票据,在一年时间里侵吞了超过210万元,而更离奇的是,由于缺乏监管,如此低级的手段竟然持续了整整一年才被发现。

  王琴工作的地点在江宁区房产局产权交易大厅,只要发生在江宁区的房屋买卖,都得到她那里交房屋权属登记费。2007年1月份的一天,王琴照例坐在江宁区房产局交易大厅里收费。在给一市民开票据时,她不小心将120元的费用写错,但对方并没有察觉。这件事让她记在了心里:收费的是我,开票的也是我,如果我开阴阳票据,谁能发现呢?

  当下一位市民前来缴费时,王琴第一次做了手脚。她所要开的“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总共一式五联,其中第四联是给缴款人的,其他四联都是留给“公家”的。王琴接过市民缴纳的120元钱,便在第四联上面写了120元,并将第四联给对方,而在其他四联上都填注为“工本费10元”,并按此记载入账,剩下的110元,就被她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王琴事后发现,如此“简单”的操作居然能够顺利成功,只因为没有人监管这事。一方面,王琴并不是银行的职员,但工作内容却是受银行的指派收费;同时王琴也并不是房产局的正式员工,却每天坐在房产局的交易大厅里,收取行政费用。模棱两可的身份加上房产局制度上的漏洞,让王琴能够从容地在每一笔缴费中截留110元。

  从此,她一发不可收拾。由于江宁区的房产交易比较活跃,因此她基本上每个月都要开出1000多份票据。像开阴阳票据这样的拙劣伎俩,只要有人查账,一眼就能看出来,可王琴居然一直平安无事。在整整一年时间里,她用这个办法侵吞了2109090元钱。巨款来得太容易,她对外并没有张扬,只是小心地将钱存在自己的账户里,一点儿也没敢用。

  2008年春节后,江宁区房产局领导在工作中发现王琴开出的一张缴款书有异常,便找到她谈话。不料王琴“一触即溃”,当即交代了她开阴阳票据占有登记费的事。此后,她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侵占的200多万元全部退出。

  南京市中院审理后认为,王琴利用受国家机关委托开具行政收费票据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210万余元,已经构成贪污罪。昨天下午,法院判处王琴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100万元。

  漫画 俞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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