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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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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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营业部明年不得异地迁址
  去年5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对券商新设、迁址营业部做出了新的规定。其中,就营业部异地迁址方面,证监会明确表示,证券营业部不得异地迁址,但在2010年8月底以前,证券公司确有优化网点布局需要的,在符合由相对过剩地区迁往相对不足地区的原则下可按现有政策实行。由此,在2010年大限到来之前,完成符合条件的营业部异地搬迁成为券商在优化布局方面较为紧迫的工作。

  6月8日,招商证券在郑州、南昌、温州、宁波四地营业部开业,此次开业的四家营业部也属异地迁址设立,这四家是该公司在当地设立的首家营业部,至此,招商证券营业网点扩张至全国33个大中重要城市。

  招商证券经纪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四家营业部的开业是公司继续优化营业网点布局的重要一步,这不仅强化了长三角地区的营销服务能力,而且弥补了公司在河南、江西两省的网点空白,对公司经纪业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快报记者 潘圣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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