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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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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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唯一的方凳留给弟弟
她每晚都在厕所前写作业
  跟其他同龄孩子相同的是,11岁的小梦每天上学、放学。跟其他孩子不同的是,回家后,她没有坐在书桌前写作业,而是搬着小板凳和小桌子,来到公厕门前的走廊里,就着路灯写作业。因为,她的家就在这个公厕里。狭小的空间里,实在容不下两个孩子一起写作业。

  昨晚8点,记者来到应天大街和文体路路口东北侧时,一眼就看到在玻璃走廊里写作业的小梦。外面雨声哗哗,不时有上厕所的人从身边经过,但小梦一直安静地写作业。记者走到她身后时,发现她在写语文作业,昏暗的灯光投射在课本上,让人看得很吃力。

  小梦的父母是泗洪归仁镇人,来南京已有12年,妈妈李秀英是这间公厕的保洁员,爸爸在外面扫马路。“家里条件太差了。”李秀英说,11岁的小梦和9岁的弟弟都出生在南京,现在在南湖三小上学,姐姐读四年级,弟弟读二年级。每天下午放学后,唯一的方凳子要留给弟弟写作业,小梦只能到走廊里,经常从下午写到晚上。“女儿很好学,每天放学回到家就写作业,还非要等到写好才吃晚饭。 ”

  “姐姐对我很好,每天晚上带我睡觉,还给我辅导作业。”弟弟说。此时,小梦刚好写完作业,回到房间里准备吃饭。记者问她,为什么要在外面写作业。小梦说,家里地方小,要留给弟弟写作业用。

  (张先生报料奖50元)

  快报记者 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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