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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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我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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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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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即将到期女工:我怀孕了
  单位感觉被戏弄,双方闹翻

  快报讯(通讯员 严江发 记者 马乐乐)单位与女工签订了一份半年的合同,谁知正当单位不再准备与她续约时,女工却怀孕了。单位感觉被戏弄,便坚持要解除合同,双方很快闹出了官司。

  去年2月,南京一家电子公司招聘职员,陆萍(化名)顺利通过了面试并签订合同。这份合同的时间只有半年,单位解释说,由于不能保证半年后公司的业绩因此不敢签订时间长的合同,而陆萍只好答应。

  5个多月后,单位相关负责人对陆萍说:“你的表现并没有得到我们的认可,我们打算不再续聘你了。”陆萍感到很意外,不过她随即表示,自己已经怀孕了。她出示的医院诊断证实,她是在一个月前怀孕的。而根据法律规定,单位此时并不能与她终止合同。

  陆萍的表态让单位很恼火。单位觉得,陆萍明显是故意的,单位是“被戏弄了一把”。而陆萍却坚持说,单位并没有规定女员工不能怀孕,而自己已结婚一年多了,这时候怀孕也是非常正常的情况。双方很快就闹翻了。

  由于单位在合同期满之后便不再让她上班,也不再支付工资,陆萍打起了劳动仲裁官司。仲裁审理后裁定,单位解除合同违法,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单位不服提起诉讼,近日法院审理后调解此案,单位补偿了陆萍一笔费用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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