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
“小产权房转正”说法
是误读
5月2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提出,对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建筑,采取分类处理的办法,符合条件的违法建筑可以依法核发房产证。
这立即被媒体解读为深圳要为“小产权房转正”了,并引发一系列猜想。但深圳市人大对“小产权房转正”的说法并不认可。深圳市人大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决定并非为所谓的“小产权”房而制定,其着眼点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解决深圳在农村实现城市化这一特定背景下产生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问题。其次,“小产权房”不是一个内涵清晰的概念,深圳目前的土地都已经国有化,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很多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农民房属于违法建筑,而非“小产权房”;再次,违法建筑要核发房产证,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必须接受处罚和补交地价款,而不是简单地“转正”了事。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