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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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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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经典的卖房帖,顶一下
千字“卖房公文”逗乐众网友
  “有才”的网友还真多。昨天在西祠胡同“二手房买卖”讨论版上,一个“关于个人出售龙江生活圈小面积住房的决定”的帖子,以公文的形式洋洋洒洒写了1200多字,让众多网友忍俊不禁。发帖人称“自己是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写起来很顺手,当然主要还是增加点娱乐性”。帖子效果还不错,目前已有七八个买房人和他联系了。

  卖房还有“指导思想”

  这个网名叫“水上过客”的杨先生,卖房理由就有点搞笑,帖子开头一板一眼地写道:“各位房友:为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切实提高生活质量,按照二手房出售规则,经本人全家集体研究决定,现正式出售龙江舸舫园住房一套,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记者看到,杨先生列出的有关事项通告,共分“指导思想、基本情况、优缺点比较、出售价格、联系方式和其他事项”6大项,其中指导思想俨然就是一副政府行文的“派头”:“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出售旧房、换购新房的方式,着力积累新房购置资金,以达到改善住房条件的目的,从而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

  而杨先生对于缺点的描述多达5点,字里行间显得非常诚恳,并充满了诙谐的味道:比如说房子没有物业管理,表述为“本人曾经丢过两辆自行车,好不容易买了一台四个轮子的,还被砸过一次玻璃”;说马路噪音污染,表述为“房子不临街,离马路直线距离有60米,有大型重载车(比如渣土车等)加速通过时,能感受到噪音影响,决无乡村别墅感觉”。

  而对于交通条件的描述,在列出附近的公交线路后,杨先生更调侃说“想乘地铁的,请绕道,或者再等N年”。对于其他事项中的标注,“十天内未成交的,本《决定》自行废止”、“上述《决定》已将主要情况告知大家,未尽事宜,以现场查勘和亲身体会为主”的表述,公文味十足。

  网友大呼房主“有才”

  对于杨先生的“卖房公文”,众多网友看了忍俊不禁之余,大呼房主“有才”。一名网友说,帖子看完后,觉得是一篇典型的“八股公文”,如果再做成红头文件的形式,就更令人拍案叫绝了。

  有网友甚至猜测房主的身份是“机关小干部”,卖房子都这么会包装,而对于房子一些缺点的介绍,让人觉得很安心。但是,也有网友认为,买房子对大多数人来说,不是件小事,网上的帖子也只是看看,主要还得通过实地看房才能决定是否买房。这样推销自己的房子,确实有点“雷”。

  记者拨通房主杨先生电话后,他很坦诚地表示:“写这个帖子是因为自己长期从事办公室工作,一不经意,就把帖子拟成了文件。”看到网友的留言,大家都很开心,自己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他说,网上网友卖房的帖子太多了,统统是千篇一律,没啥新意,自己写的时候就添加了点趣味性,活跃一下气氛,给想买房的人增加印象,不想买的人权当娱乐了。效果据说也不错,目前已经有七八个买房人和他联系了,这几天正约着看房呢。

  快报记者 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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