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白玉博 记者 吴杰) 近日,司法部发布了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确定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19日、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此次考试有如下要求:
1.今年的考试大纲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2.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3.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对个人信息进行两次签字确认。4.2008年度未合格人员报考信息,可再次利用。5.现场确认期间,不再进行网上补报名。6.报名人员应提前办理学历证书认(验)证报告。
具体方法和要求,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的,报名人员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带有验证码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网上无法查询,且不能提交《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的,应尽快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99号,电话:025-86297115、86297127)申请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