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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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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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理发师“拐走”15岁女高中生
  “谁见过这个男孩?他把我15岁的女儿拐走了!”昨天上午,一位中年男子在夫子庙手拿一张照片,见人就问。男子称,他女儿小娜(化名)今年上高一,4月19日从泗洪离校出走,至今音讯全无。

  男子称,女儿小娜的此次出走可能和4月18日发生的“前男友”跳楼事件有关。那天下午6点左右,她的“前男友”在找到她摊牌无果后,从二楼教室窗户跳出,身体受了轻伤。第二天,小娜就出走了。

  小娜父亲说,在他们家附近一家理发店打工的小伙子也在女儿失踪当天辞职了,而小伙和小娜关系还很密切。

  “我打听到,小伙姓钱,是连云港灌云县人,今年18岁。”小娜父亲进一步了解到,小钱曾在南京评事街一理发店学过手艺。而报案后民警发现,4月20日晚,小钱在南京中央门一家旅店入住过。旅店老板查询记录证实,可以初步判定为当时是两个人入住的。

  一个多月下来,女儿音讯全无,小娜的父亲憔悴不堪。“她妈妈每天都盼着女儿回家,人瘦得不成样子……”来南京的一周里,他每天都骑着从朋友那借的自行车,在街上转。“现在,我只期待女儿能打电话报个平安,其他所发生的一切,我都能接受”。

  (周先生报料奖50元)

  快报记者 马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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