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民陈小姐到某美容店做脸部美容,没想到,做了美容2天后,竟然全身起了疙瘩。随后,陈小姐被医院诊断为过敏性皮炎。而店方对此表示,这是正常的排毒反应。
顾客
做了美容后全身起疙瘩
今年4月29日,陈小姐到位于怀德路上的某美容加盟连锁店做脸部美容。美容用的产品是资美惠子,共有10次美容机会,收费3800元。4月29日陈小姐去美容院做了一次美容,过了大概两三天后,陈小姐突然发现手上出现小块红斑,并且还感到痛痒。当时就觉得不对劲的陈小姐赶紧找到美容店方面,店方解释:“这是排毒反应,属于正常现象。”
陈小姐说,当时她去了美容店附近的常州皮防所做了检查,医生诊断是过敏,还开了药。但美容店的人却让她不要用药,仍解释为正常排毒反应。在这种情况下,陈小姐听从了美容店的说法。过了几天,陈小姐又去美容店做了美容。不料,做完美容后,陈小姐全身都起了疙瘩,并且痛痒难忍。5月8日当晚,实在痛痒难忍的陈小姐半夜前往常州医院看病。医生检查后诊断为过敏性皮炎。在这种情况下,陈小姐中断了美容。
美容店
已对可能情况作过预告
在多次找店方反映无果的情况下,陈小姐于5月18日到钟楼区消协投诉,并要求店方退一赔一,合计7600元。接到投诉后,钟楼消协当即与该店取得联系。
19日下午,该店店长蔡小姐与总店负责人杨小姐来到消协,对情况进行了说明。据店方介绍,消费者陈小姐4月29日来店咨询,有美白意向,店长当即推荐保养性美容年卡,但陈小姐想快速美白,故而做了资美惠子美白疗程,做之前店方特地为其做了皮肤分析,并把可能出现的状况都作了说明,而且写在了纸上,陈小姐看过后也签字认可。此后,陈小姐出现小红疹、痒等情况,但店方认为这都是正常反应。最后,店方表示,陈小姐一共做了2次美容,还有8次可以继续做完。如果陈小姐不愿意继续做,应扣除已经花费的费用,愿意退陈小姐1430元。
消协
已有协议,消费者难维权
钟楼消协从店方提供的美容前双方约定资料上看到,其中备注栏写有:前期可能有红、痒、小红疹等状况,均属正常。
就这一情况,钟楼消协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正常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另外,造成消费纠纷的,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在陈小姐反映的情况中,陈小姐事先也签字认可了可能出现“红、痒、小红疹”等情况。因此消协对其投诉主张不予以支持。就这一情况,钟楼消协负责人还提醒,消费者在接受服务签协议前,一定要看清楚后再确认签字,否则,出现纠纷,其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