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沈宫轩 记者 朱俊骏) 昨天,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江苏省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规范》明确了7条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其中对商品管理制度细致到营业员的操作程序。要求每位营业员一次只能接待一档顾客,每次只能出示一件商品,出示第二件商品时应将第一件商品放回柜台内;商品柜台平时应关闭上锁,并保管好钥匙;歇业时将金银珠宝等贵重商品存放至专用库房或保险柜(箱)内。《规范》还要求,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记录24小时图像,并能够清晰记录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