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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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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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搬霸”
房管部门出台3条禁令

  近日,常州市公安局、房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整治打击“搬霸”专项行动,并明确提出上述“3条禁令”,强调物业公司凡是收取了“押金”等费用的,一律在6月30日前退回。

  近年来,常州市新建住宅区“霸王搬运”一直是群众投诉的热点之一。据统计,自4月份整治行动以来,常州已成功查破了一批“搬霸”违法犯罪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29名,均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已逮捕8名、治安处罚3名。

  在新闻发布会上,常州市房管局出台了3条禁令:物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指定或默认搬运队伍垄断小区搬运业务;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管理费、场地占用费等与搬运有关的费用;不得与任何搬运队伍签订小区搬运协议,转让所谓的“小区搬运权”。房管部门同时强调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已向搬运队伍收取搬运押金、保证金、管理费等费用(不含出入证办理工本费)的,一律在6月30日前退回。逾期不退或隐瞒收取与搬运有关费用的,一经查实,将会同有关部门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在媒体公开进行曝光,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降级或建议降级,同时取消该企业新建项目招投标资格。

  常州市房管局在发布会上公布了打击“搬霸”的举报电话。常州市房管局物管处:85682872;常州市房管局物管中心:86600022;武进区房管局:86318220;新北区房管局:85127190;天宁区房管局:88107445;戚区房管局:89863284;钟楼区房管局:88890427 。希望市民举报和提供线索,凡经查实涉嫌“搬霸”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和房管部门一律严肃查处。

  储蕾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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