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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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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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帖寻找肇事者 不料当了原告当被告
原因是帖子被转后,引发网民对肇事日籍小伙的人身攻击
  南京一位女市民被一名华裔日籍男青年骑车撞伤后,因对方拒绝调解,气愤之余上网发帖希望能找到对方。措辞并不激烈的帖子很快被网民转载,引发了网民对撞人者的人身攻击和人肉搜索。而日籍小伙则以名誉受到侵犯为由,将被他撞伤的市民和网站告上法院。

  一个帖子引发网络口水

  今年1月8日,在“西祠胡同”网站的一个论坛上,一个ID叫“蓝梦竹”的网民发帖,记述了去年12月1日发生在南京的一起交通事故。帖子称,当天,一名华裔日籍留学生骑自行车,在苜蓿园大街与标营的路口撞翻了骑电动车经过的一位女士,致使该女士髌骨粉碎性骨折。交警认定为日籍人士负全责。

  交通事故并不算大,但引起网民注意的,是接下来发帖人对撞人者态度的描写。“……该日本留学生却抢先当场拒绝接受交警调解,更耍赖说放假即回日本,绝对不会赔偿分毫,扬言中国法律管不了他……甚至口出狂言,说中国与日本不但没有民事引渡协议,连刑事引渡协议都没有,所以即使出人命案,只要回了日本,中国也奈何不了他。”

  发帖人还称,事发后这个撞人者没有去看望过伤者,也没有打过电话,而是玩起了失踪。文末,发帖人从道德的角度对撞人者进行了指责。

  3天后,一个名叫“感恩2008”的网民回帖称,自己就是这件事的受害人,并将交警二大队开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在网上。

  这个帖子很快受到网民热议,有的网民将此贴转载到凤凰网、天涯、猫扑等多家网站,有网民对撞人者进行人肉搜索,更多的网民选择了跟帖。而跟帖内容很快就超越了对一起交通事故讨论,演变成对撞人者的人身攻击。

  发帖者:我是受害者

  王女士就是那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她说,当初发帖的目的是希望找到能够提供线索的人,帮她找到撞人者佐藤(化名)。

  12月1日那天被撞成骨折,王女士说她并没有非常生气。“让我感到气愤的,是他在交警面前的态度。”交警通知双方拿责任认定书那天,王女士卧床治疗,是她的丈夫代她去拿的。她的丈夫说,亲眼目睹了佐藤的嚣张态度后很生气,特别是在交警已经认定佐藤负全责的情况下,他依然扬言要回国不赔钱。

  拿到认定书后,王女士很快通过律师将佐藤告上了法院,可是法院传票的送达却一度出现了困难。“电话打不通。他在交警那里写的地址是他的暂住地,但是我们根本找不到他。我们到他所在大学去找,也没找到。”

  出于有可能“撞了白撞”的气愤和担心,王女士用朋友的ID“蓝梦竹”上网发了一个帖子。由于有网民质疑事件的真实性,她在3天后用自己的网名,将交警的认定书发上网。“我原本的用意是想动员大家帮我找这个人。”王女士说,至于后来演变成网民对佐藤的谩骂,是她不愿看到,也无法控制的。

  如今,王女士已被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她起诉佐藤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将很快开庭审理。

  日籍小伙:我也是受害者

  而佐藤则在网络的另一端注意到了网民对他的人肉搜索。已经应诉的佐藤发现,王女士发到网上的责任认定书中,将涉及到王女士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统统遮蔽;而对佐藤的相应个人资料,都没有进行相应处理,导致这些资料全部暴露在网民面前。

  佐藤找律师与西祠网站进行交涉,网站很快将涉及到佐藤的帖子予以删除。今年3月,佐藤委托律师将王女士和西祠网站的“东家”北京艺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以名誉受到侵犯为由,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案件将于近日在白下区法院开庭审理。

  佐藤在诉状中指出,王女士在网上的不实言论,是对他人格的侮辱,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和学习,降低了社会评价;而网站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且在相关帖子发表后没有及时删除,也应承担责任。

  昨天,王女士的律师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余淼认为,王女士的帖子基本上是对交通事故和佐藤言行的客观描述,并不存在歪曲事实,不能认定为构成侵犯名誉权。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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