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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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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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祸!
老大妈门前闲聊时 被大狗绊倒致骨折
  丈母娘在女婿家门前和人闲聊遭遇飞来横祸:一条狗突然窜过来将她绊倒在地,导致右股骨颈骨折。近日,经常州武进前黄司法所调解,伤者承担25%的责任,而狗的主人承担75%的责任。

  4月13日上午,来自宜兴的钱大妈在武进前黄镇杨桥的女婿冯某家门前和人闲聊。附近两条狗正在嬉闹,不料其中一条大狗竟突然窜过来将她绊倒在地,钱大妈当时疼得不能站立,被家人送入漕桥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接着,钱大妈又被转入宜兴市人民医院医治,花掉了医药费达2万2千多元。

  那条绊倒钱大妈的狗是同村村民徐某所养,他在钱大妈住院治疗时已经垫付了3000元钱。双方就如何进行赔偿发生争执,一起来到村委要求解决此纠纷。

  冯某认为徐某家的狗绊倒了自己的岳母,让老人家饱受疼痛折磨,应该负全部责任。徐某则觉得十分冤枉,认为毕竟是畜牲在造孽,不是自己的错;而钱大妈是人,应该对事情的发生有预见性,见狗在嬉闹就该躲在旁边,而且他家的狗是在和人家狗的追逐中绊倒钱大妈的,属于意外;再说自己已经付了3000元医药费,说什么他也不愿再承担责任。双方各持己见,都不退让,纠纷调解陷入困境。

  常州武进镇司法所专职调解员陈刚和陈文伟同志得知情况后立即进行调解,双方最终都作出了让步:钱大妈承担25%的责任,而狗的主人徐某承担75%的责任。

  顾孟琴 家松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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