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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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闲钱”渐流向房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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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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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闲钱”渐流向房企
  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百大集团三次披露有关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事项,其中有两次的借款方是房地产企业。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个别现象。近段时期以来,不少有“闲钱”的上市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钱借给房企,有些还直接通过这一形式介入房产项目。

  百大集团昨日公告,公司拟将9000万元资金委托给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由杭州工信以自己的名义向烟台银都置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12%。

  4月11日,百大集团称与上市公司新湖中宝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商业地产、住宅地产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早在前两年,委托贷款已成为不少“有钱族”的生财之道。所不同的是,前期的借款方多数是上市公司子公司、关联企业或同行企业,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借款方已较多倾向于房地产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委托贷款倾向房企或房产项目,和多数房地产企业资金需求量大有关。而上市公司之所以更愿意将钱借给房产公司,一方面因为放贷利率较高,可以获取不菲收益;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利润率仍然较高,还贷较有保障。因此,在一方求“钱”若渴,另一方“有钱没处花”的背景下,双方一拍即合。快报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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