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都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太平南路一金店遭抢劫
· 90岁老人买下养老院30年入住权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5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90岁老人买下养老院30年入住权
他越想越不对劲:我还能活30年吗?都是他们忽悠的
  “我都90岁了,你说我还能再活30年吗?”昨天,家住尧化新村的孙大爷向快报求助,称他被“忽悠”了。原来,在一家养老院业务员的劝说下,他买下了养老院30年“入住权”,交了近5万元费用。后来他越想越不对劲,“我已这把岁数了,怎么也活不了30年。都是他们忽悠的,我想让他们把这笔钱退给我。”

  90岁老人:我被“忽悠”了

  原来,上个月底的一天,孙大爷去广州路一家医院看病,被一个小伙拦住了。小伙递给他一张“荣平养老院”参观券,告诉他:“凭这张券,可以免费乘车去养老院参观。”

  老伴去世50多年了,子女又不在身边,常年独居的孙大爷怦然心动。他当即就按照小伙的点拨,做了登记。第二天早晨8点,他便乘上免费班车,直奔养老院。

  “养老院环境蛮好的,伙食也不错,还定期请南京各大医院专家给老人看病……”孙大爷转了一圈,动了入住养老院的念头。

  由于子女之前反对他住养老院,孙老与养老院签入住协议时,并没有告诉两个子女。

  这一来,问题就产生了。

  在签订协议时,孙大爷向养老院交了49200元钱。孙大爷解释,由于交通不便,这笔钱交给养老院,只是暂时请养老院“代管”,以方便自己随时支取。不过,协议上清楚写明,这笔钱的用途是买下养老院30年的“入住权”。

  “你怎么能把钱交给养老院呢?钱只能存在银行啊!”一个朋友看了他的协议,认为“不对头”,劝他赶紧把钱要回来。

  “我再活30年就120岁了,这不太可能啊!”孙大爷想了想,认为“确实不妥”,于是开始了“讨钱”之路。

  记者协调:养老院全额退款

  昨天,记者翻看孙大爷与荣平养老院签订的合同时发现,孙大爷买下的“入住权”已经改为240个月了(即20年)。

  孙大爷说,他先后与养老院的业务员交涉了4次,业务员最终同意退给他16400元钱,将入住权由30年缩短为20年。不过,孙大爷认为,“时间还是太长了。”

  “南京市60岁以上老人已经有上百万,而老年公寓的床位总共还不到两万个。”荣平养老院陈院长认为,养老院的床位将来肯定供不应求,所以他抢先一步推出让老人购买“入住权”的计划。这笔购买入住权的费用,敬老院也会按月退给老人。

  此外,这个入住权,老人如果用不完,还可以出租或者转让给子女、亲友。记者仔细看了一下孙大爷的合同,上面果然有“入住权可以出租或转让”这一条。

  不过,听说业务员与一位90岁高龄的老人签下了30年的入住协议,陈院长还是忍不住惊叹:“这太不可思议了!”

  陈院长解释,由于养老院距离市中心较远,一般老人不了解。为了拉动业务,养老院聘请了一批业务员,并根据业绩给提成。“业务员可能为了获取高额提成,签下了这样的协议。”

  “对不起!如果我早一点知道这件事,肯定早为您解决了。”面对耄耋之年的孙大爷,陈院长诚恳地道歉。

  由于孙大爷的女儿强烈反对父亲住在养老院,陈院长当即表态,给孙大爷全额退款。面对这样的结果,孙大爷表示“我很满意”。

  快报记者 钟晓敏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