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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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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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地下停车场明起改计时
停车过夜不划算,开车送人“占便宜”
  一直执行计次收费的火车站地下停车场,将改成计时收费。按照南京市物价局公布的新收费标准,让车子在火车站停车场过夜已经不划算了,但到车站接人送人的短期停车的车主,也不会因为每次8元的收费而抱怨了。

  南京市物价局在近日关于南京火车站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中,明确了新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昨晚,记者在南京火车站看到,火车站地下停车场已贴出告示:5月22日零点起,停车场由计次收费改为计时计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小型车(车牌为蓝色或黑色):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收费,每辆每半小时3元,连续累计计时收费;连续停放时间超过3小时且不足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辆每次20元;连续停放时间超过12小时且不足24小时(含24小时)的,每辆每次30元;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超出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费。

  大型车(车牌为黄色):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收费,每辆每半小时5元,连续累计计时收费;连续停放时间超过3小时且不足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辆每次30元;连续停放时间超过12小时且不足24小时(含24小时)的,每辆每次40元;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超出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费。

  2006年年底,火车站停车费用由6元调成8元每次,一直延续至今。据调查,车站停车场有时“过夜车”达50%以上。这次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过夜车的数量将大大减少,缓解车站停车场的压力。

  今年4月1日,《南京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实施,停车不超过10分钟不收费,计时单位从1小时改为半小时,收费标准降低,但机场火车站地区并不适用。也许正是因为这个“例外”,让一些市民非常不解,“其实每次我开车到火车站,不是送人就是接人,送人很快,10分钟都不要,接人吧,算好时间,只要列车不晚点,20分钟也就足够了,但它不管你停多长时间,统一收费8元。现在好了,每半小时收3元,这样我来送人或接人就能省点钱了。”

  快报记者 毛丽萍 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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