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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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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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低保证残疾证者 可领600元政府助残金
  “这600元钱来得真及时,正好用于支付货款了。”昨日,拿到了政府发放的助残金,家住沧浪区南环新村62幢的杨春林开心地说。

  杨春林今年51岁,4岁时,他因患小儿麻痹症导致肢体残疾。杨春林说,自己曾经在原沧浪饮食服务公司工作,下岗后,单位帮他交养老金,每月有50元的生活补贴,妻子是农转非,女儿正在读大学一年级,全家的唯一收入来源是自己开的一个烟杂店,生活紧紧巴巴。

  2002年12月,杨春林一家被纳入低保。昨天上午,他正好为小店里预购的货物到银行给发货方付款,原本要支付货款额1100元,他每个月有低保金686元,自己还得再准备近500元。可让杨春林没想到的是,低保账户里突然多出了600元,这让他很是惊喜。他连忙询问社区工作人员,这才得知多出的600元是政府发放的助残金。

  据沧浪区吴门桥街道残联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次市区发放助残金约150多万元,对象必须持有低保证和残疾证,且两证齐全,方可每户获得600元。“像杨春林这样的家庭,仅吴门桥街道就有255户喜领助残金。”

  陈泓江 朱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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