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殴打自己女朋友的一行人,纠集他人持械斗殴,结果将对方3人捅伤。日前,太仓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伍某有期徒刑六年,以聚众斗殴罪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佐某和吴某有期徒刑四年及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8年11月23日晚,伍某得知其女朋友陈某在太仓市某娱乐城被客人殴打,即纠集被告人佐某、吴某和黄某(另案处理)携带水果刀至太仓市金帝豪娱乐城门口,遇到范某、余某、朱某等人,经陈某指认范某等人是和殴打她的客人一起的,被告人伍某、佐某、吴某和黄某即持刀上前殴打被害人,在斗殴过程中,被害人范某、余某、朱某被刀捅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范某、余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人体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纠集他人持械实施斗殴,应对致人重伤的后果负责,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佐某、吴某和黄某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系共同犯罪,且均系主犯,鉴于被告人伍某等人归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作了如实供述,上述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陈泓江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