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出台《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实施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相关政府和单位于当年一季度内向市财政局专户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其中:江阴市、宜兴市人民政府各交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30万元。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各交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20万元。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人民政府各交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10万元。市安监局、市建设局、无锡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巡警支队各交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20万元。此外,市国资委和市学校管理中心、市医院管理中心、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市公园景区管理中心也分别交纳保证金5万元。
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考核为优秀的单位,按所交纳风险保证金金额的50%给予奖励;其交纳的风险保证金转为下一年度的风险保证金;对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单位,按所交纳风险保证金金额的20%给予奖励;其交纳的风险保证金结转为下一年度的风险保证金;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扣除当年所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各类综合先进评比资格。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