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落点
在罗彩霞案调查进行中,随着一些网络舆论的“另类引导”,很多人开始对冒名顶替者王佳俊表示同情,认为王佳俊也是受害者,这未必不是一种集体无意识。
作为一个成年人,王佳俊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考取的那三百多分是否可以上得了贵州师范大学吧?作为一个成年人,大学四年里一直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号码,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在犯错吧?不错,罗彩霞案被曝光之后,王佳俊背负了很大的心理压力,甚至被单位开除。这都是她应该付出的代价。
很多对王佳俊表示同情的人,他们并不是网络公关公司的枪手,只是受到了“舆论”的非正确引导。或者,他们内心世界里本来就存有对王佳俊的同情。同情的确是一种人性的美德,在一个文明理性的社会里,我们的确不该存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江湖观念。但在一个不恰当的时候,过早地对一个犯了错的人表示同情和原谅,就一定能证明这个社会的法治品质和人性风度吗?
如果说那些对王佳俊表示同情的人们是受了某些舆论的主导,那么,这只能让我们看到,自己内心的是非准则是如此不坚定,以致我们的判断必须依赖于某些舆论的点拨。殊不知,“舆论”有时候也是可能被“设计”的。
立场是一种公义,同情是一种美德,但如果我们没有一种恒定的是非对错观,如果我们没有一种稳定的道德观,泛化的同情就不再是人性的美德,而可能只是一种混乱价值观的表现罢了。
在罗彩霞一案中,那些“挺王倒罗”的声音是否真的出自于网络枪手,已经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它提醒我们:想要不掉进舆论陷阱,除了坚定我们的道德观、恪守我们内心的是非法则,别无他法。(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