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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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拾金不昧 所以巨款是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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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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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顺手牵羊,事发后竟然如此辩解:
曾经拾金不昧 所以巨款是捡的
  前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陈云刚才下飞机就发现手提包不翼而飞。小偷很快被揪了出来,就是在机场洗车场做业务员的高成,虽然证据确凿,但高成就是不肯承认,一口咬定自己是捡来的。高成的说法是,自己曾多次拾金不昧,所以根本不可能做小偷。

  拎包一幕被目击指证

  高成今年40岁,在禄口机场的一洗车场做业务员,专门推销洗车用品。去年9月初一天,高成像往常一样在停车场转悠,突然间,他看到一个小手提包放在推车上,而包的主人正背对着包忙活。这是个好机会,高成快步走上前顺手将手提包拎走,走远之后,他打开提包,发现里面有五沓人民币。

  这是一笔巨款,高成顿时心动了,他马上掏出两沓装在了口袋里,然后将另外三沓藏在了草丛里准备过会再来拿。等到他再一次回到草丛边拿钱时,却被另一个人发现,为了息事宁人,高成和对方五五分成。

  失主陈云刚此时已经急得团团转,包失窃时,他正在后备箱那整理东西,前后都不到一分钟,回过头来,手提包已经不翼而飞,里面有48000元。

  其实,高成没料到的是,他盗窃的一幕被停车场的客人吴凌看在眼里,所以当陈云刚在停车场寻找时,吴凌判断他是失主,并上前说明情况。

  曾经拾金不昧成借口

  高成很快被揪了出来,面对警方审问,高成承认拿了手提包里的钱。

  今年年初,高成以涉嫌盗窃罪被起诉到江宁区法院,法庭上,高成声称自己根本不是盗窃,那笔钱是自己捡来的。“我当时是抱着一丝侥幸,以为反正是捡来的,如果失主找到,那就还给他,没找到那更好。”高成辩称。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盗窃,高成在庭上极力说明自己是个好人。“我曾经多次拾金不昧,这一次捡包,是因为我以为里面是书,我爱看书,所以才拿走了包。说我偷东西,我的很多同事也都不相信。”高成说。

  虽然高成信誓旦旦,但是法院认为,从各项证据来看,他盗窃的事实成立,证据确凿。近日,江宁区法院一审判决高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一万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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