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浪区吴门桥街道各社区张贴了数份通知,提醒灵活就业并由自己缴纳养老金的失业人员,若属于享受第一轮社保补贴的对象,且已满36个月的人员,应及时到社区重新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条件方可继续享受社保补贴。据了解,苏州市自2006年5月实行了第一轮社保补贴,期限3年,享受对象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截至今年4月,第一轮社保补贴刚好满36个月,如果要继续享受社保补贴,必须重新进行就业困难认定。
昨日上午,家住沧浪区金塘新村的许美瑜带着材料到社区重新填写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许美瑜今年46岁,平时靠打零工生活,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她是属于第一轮享受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且刚好满36个月。前两天,她接到金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电话通知,才知道这件事。许美瑜说,她在外边工作,没有太注意,差点忘记了这件大事,幸亏社区提醒,否则自己这个月享受不到社保补贴,就必须全额缴纳社保金了。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告诉记者,仅这个月,金塘社区就通知了近20人,有的人的确是忘了这件事情,估计下个月,重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数会更多。
据湄长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王建华介绍,今年实行的第2轮社保补贴取消了再就业优惠证,直接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7大类有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符合条件,可以享受新一轮为期3年的社保补贴。相较以往,第2轮社保补贴增加了覆盖面,像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经认定后也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即使是原来的女40周岁和男48周岁以上就业困难人员,也有了新的优惠政策,如距离退休年龄在5年以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5年之内的社保补贴,直到退休,其中前3年社保补贴每月为233元,后2年每月则为308元,像金塘社区许女士就符合这样的条件。
陈泓江 朱守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