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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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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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写错一字 损失一万四
  5月13日,金坛市公局来了一名中年妇女,声称自己在金坛某银行错写一字,对方未收到汇款,要求警方追查此事。目前,金坛辖区警方已经进入调查阶段。

  据了解,四十岁的吴女士是宝应县人,2007年被苏南某企业聘用为会计,平时工作很认真,谁知今年5月12日,她为了看中央电视台纪念5·12专题节目,在匆忙之间到金坛某银行汇了一笔业务款,汇款错写一个字后损失了一万四千元。

  5月12日,该企业法人代表李某某对吴某某说:“本公司引进的一批货,你去金坛某银行把款汇给对方。”吴女士查阅了对方的账号,乘车赶到金坛某银行对照账号及时将一万四千元汇给了山东某公司。5月13日上午9时,吴女士打电话问收款单位汇款是否收到。对方称,款未收到。吴女士计算了一下时间,觉得对方此时应该已经收到汇款了才对。于是她再次查阅了汇款账号发现,后面的四位数0409竟然写成了0408。当日上午10时,吴女士赶到银行进行核对,发现确实错写了一个字。

  银行目前查实,此一万四千元的汇款已经被对方取走,要想追回这笔款还需要有关证明人。球生 金洪 洪庆 刘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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