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中国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肇事车辆被改装 时速逾84公里
· 高速路上时髦女教宠物狗开车
· 甘肃康县男人“出嫁” 改名换姓
· 男子将生父赶到猪圈冻饿而死
· 放弃继承家族企业
富家子甘当志愿者
· 环保局科员雇凶砍伤上级获刑
· 警方:
清洁女工涉嫌
盗窃证据确凿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5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环保局科员雇凶砍伤上级获刑
  在东莞引起巨大反响的环保局纪检组长被下属买凶砍伤一案,终于有了定论。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卫中、程小勇、程文、潘飞、王海林、张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七年六个月、七年、六年、六年、六年六个月、四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原告香杰新人民币341699.23元。

  香杰新是东莞市环保局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被告吴卫中案发前在东莞市环保局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是一般事业干部。第一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判决书上显示,动手砍人的程小勇、程文、潘飞、王海林、张祥年龄从21岁到34岁,都是湖北省浠水县人。

  吴卫中因工作问题对香杰新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找李国明帮忙教训香。2008年7月5日,李国明打电话给被告人程小勇等人相约来东莞商议此事。

  随后,报复行动开始展开。2008年7月10日18时许,香杰新与妻子驾车来到莞城区香港街真功夫餐厅用完餐准备驾车离开时,这时程小勇等人冲了出来,拿一把砍刀将香的右手、右脚、左脚砍伤,得逞后,几人驾车逃离现场。

  7月11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程小勇等抓获,并月7月26日在东莞市环保局将吴卫中抓获。而被害人香杰新经法医鉴定,其所受损伤为重伤,七级伤残。据《广州日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