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江钻股份大股东虚假注资的小股民颜红,在湖北当地法院屡屡碰壁之后并没有放弃。坚持要讨个说法的她日前已上书最高人民法院,恳求高院督促查办,指定立案。
“在武汉东湖新区法院和武汉中院的遭遇,让我有状告无门的感觉。上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让我又看到了希望。”颜红昨日对记者说。
2007年3月19日,江钻股份实施股改。控股股东江汉石油管理局在股改方案中承诺,一年内将其拥有的优质资产注入江钻股份,把江钻股份建成中石化石油钻采机械制造基地,同时还做出保证:“若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2007年9月,颜红开始买入江钻股份,“看中的就是公司大股东注入优质资产的股改承诺”。令她始料未及的是,江汉石油管理局一年后推出的竟是一个大打折扣的注资方案,造成江钻股份股价大跌,颜红投资损失惨重。快报记者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