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侯是徐悲鸿先生的入室弟子,素描、油画、水粉都有相当高的造诣。他最为著名的一幅国画作品《群雁来归》(见下图),纵283厘米,横146厘米,作于1950年,寓意众多爱国知识分子从国外归来、共商建国大计。此画目前市场估价100多万元。昨天,围绕这一巨作展开的关于继承权的官司终于画上句号。该画从省美术馆回到了画家的3个子女手中,实现了“完璧归赵”。
杨建侯(1910-1993),号荷叶村人,江苏无锡人。1927年入无锡美术专科学校,1930年进南京国立中央大学教育学院艺术系,成为徐悲鸿的人室弟子。1947年起,先后任教于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金陵大学、南京大学、申京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曾任中国美协江苏分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文联委员、徐悲鸿奖学金委员会主任。
代表作市场估价逾百万
杨建侯长期生活在南京,任南师大美术系教授。在他诸多画作中,最为人称道的就是《群雁来归》。在这幅画中,画家营造了一个漫天飞雪、数九寒天的严冬,大雪压着芦苇,雪还在下。在这个略显荒凉的氛围里,群雁由远及近,纷至沓来。把99只大雁组织在一幅画面上,本身就是一件很大的工程。这件作品构图疏密有致,繁而不乱,颇见功力。作者采用的是西方绘画的构图方式,突出画面的纵深感和节奏感。另外,为了统一画面,作者还采用了“弹雪法”,造成整个画面都笼罩在雪中的感觉,既真实,又自然。这幅巨幅工笔《群雁来归》因其独到的表现技法而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被美术界誉为中西融合的典范之作,也成为杨建侯中国画作品中最突出的代表之作。
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49年10月9日召开。这幅作品就是以这次会议为背景,以众多爱国知识分子从国外归来、共商建国大计为主题,用99只大雁暗喻“群贤毕至、九九归一”,是一幅艺术性和思想性皆备的花鸟画名作。上世纪80年代,该画曾被估价高达100万元。
令画家生前万万没有料到的是,这幅巨作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让他的家人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画家前妻子女向法院起诉继母及其子女
杨建侯于1993年7月17日病逝,遗留的大量绘画作品均在其第二任妻子蒋某处,其中就有这幅《群雁来归》。1994年,杨建侯第一任妻子生下的3个子女将继母蒋某、蒋某的3个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处分保存在蒋某处的先父遗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鼓楼区法院审理了此案。被告蒋某诉称,杨建侯的6个子女将遗产画和纸都分光了,大儿子把杨建侯作画的印章也拿走了,侵犯了她的权利。“原告3人反而告我,我要求把已分的画、纸也拿回来,依法重分。”
原、被告双方都辩称画作在对方手里,究竟杨建侯遗留的画作存在哪里,成了法院调查的重点。调查的突破口是南京某晚报的一篇报道。法官看了1995年7月24日该报一篇《我省美术界人士聚会怀念老画家杨建侯》的消息后,走访与会部分人士,得知会上观摩欣赏杨建侯的《群雁来归》等20件名作,均由蒋某带到会上,会后由蒋某收藏。
有了画家最有价值名作的下落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为原被告7人均为法定继承人,有继承的权利。由蒋某分得素描作品233幅、画作10幅等。《群雁来归》等几幅名作由3名原告共同继承。这就意味着,一直在蒋某手中保管的这幅代表作将转为杨建侯第一任妻子生的3名子女共同所有。这份判决书是1996年11月25日宣判的。
被告蒋某不服,提起上诉。1997年,市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宣告本案终结诉讼,双方须按原法院判决执行。
虽有了法院的判决书,但画家第一任妻子生的3个子女却迟迟拿不到这幅《群雁来归》,因为这幅画连同画家生前的许多画作,早已被蒋某生的子女捐赠给了省美术馆。
13年后法院判决终获执行
昨天上午,杨建侯第一任妻子生的几名子女早早来到省美术馆贵宾室。为要回《群雁来归》,他们已多次与法院与省美术馆交涉。据知情人透露,这幅名作已成了省美术馆收藏的宝贝。要看这幅画,需要打开3把锁,钥匙分别掌握在法院、省美术馆和画家后人的手里。
上午十时许,法院工作人员来到省美术馆,在小会议室里,当着美术馆和画家后人的面,一一清点一直存放在美术馆的杨建侯遗作。记者看到,这些画大小不一,收藏得整整齐齐,摊满了整个会议室。这些画分三部分处理:大量素描作品捐赠给南师大美术学院;成品画作捐赠给省美术馆;代表作《群雁来归》则根据法院13年前的判决,正式交由杨建侯第一任妻子的3个子女所有。
价值连城的传世巨画交给画家后人后如何保管?知情人透露,为安全起见,《群雁来归》离开寄身多年的省美术馆后,可能转到银行的保险柜里。“毕竟是值100万元的名画,丝毫大意不得啊!”
快报记者 赵守诚
(吕先生报料奖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