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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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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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新规:员工入厕需定时
  俗话说:“管天管地,管不了拉撒放屁。”然而,此类事关人的生理需求的“天字号”事情,却不时受到个别企业“干预”。记者11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宝安区西乡有家外资企业,上周出台厂规,规定员工上厕所时间分别为上午10时至10时15分、下午3时至3时15分。有员工表示:“全厂300来名员工中,90%以上是女工;车间厕所有16个蹲位,按新厂规,每名员工上厕所的时间只有48秒。”由于受到员工强烈抵制,这一“霸王厂规”执行了仅一天便被迫废止。

  别出心裁推出这一“新规”的某精密厂位于西乡黄田金碧工业区内。该厂员工张小姐反映说,5月7日,该厂开始实施一项针对上厕所的新厂规:员工每天上厕所时间分为两个时段,分别是上午10时到10时15分,下午3时到3时15分。同时还规定,由于上午和下午各调剂出15分钟的上厕所时间,因此,员工上午和下午的上班时间各自相应延长15分钟。张小姐说,厂方的用意很明显,就是让员工为自己每天上午和下午的两次上厕所时间“买单”。

  新规执行首日,效果与厂方的初衷大相径庭。张小姐说,大家都很生气,干脆拒绝上工,以示抗议。

  该厂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出台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该厂办公室有关人士证实,新规只执行了一天便宣告废止。据《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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