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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引来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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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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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爬山罚款引来热议
  昨日媒体刊登的一则《登紫金山不按规定线路登山将最高罚款一千元》的报道,引起圈圈网友的议论。

  [原报道]

  此次公开征集意见的《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是在2004年修正本基础上进行的,增加了“凡在紫金山进行登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紫金山登山道示意图标明的登山线路安全登山;不得擅自进入除头陀岭公园、六朝祭坛、永慕庐等景点及紫金山防火道、登山道以外的林区。”

  不按照中山陵园风景区的登山道示意图所标明的线路登山的游客,经教育拒不改正的,最高将面临1000元罚款。

  支持派——

  圈友甲:这个规定好,免得那些素质低的人践踏花草树木,乱扔垃圾还偷竹子。

  圈友乙:罚10000才好,力度大,再没人敢乱爬了。

  圈友丙:走铺好的路上山多好呀,不累且安全。

  圈友丁:好,就是要收拾这些野路子。

  反对派——

  圈友A:罚得也太重了吧,闯个红灯也不过200。

  圈友B:爬个山也越来越没有乐趣了!

  圈友C:鲁迅说过“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啥是规定线路?

  圈友D:哎,爬山都受限制了,请问以后压马路也要收费吗?

  圈友E:那上班不按规定线路以扰乱交通为名最高罚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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