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一群稚气未脱的小姑娘为能圆“飞天”梦,参加了一家名为 “南太平洋国际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南太)的空姐招聘。
5年里,为培训,她们花费了10多万元,有的甚至举债支付培训费。在经过初训、实训,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后,她们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5年后,她们有的做了司机,有的做了迎宾小姐,有的在家里还没有着落。至今,南太仍迟迟不肯退还当初承诺的押金和劳务费,公司电话多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盲目追崇风光的职业,空姐变成空想,专家提醒,要时刻警惕职业陷阱让职业生涯无法 “起飞”。
整整5年,从“追梦”到“梦碎”
5年前,她们参加了一家“南太平洋国际航空公司”的空姐招聘;5年后,她们有的做了司机、有的做了迎宾小姐,有的还在家里待业。5年里,为能成为一名在蓝天飞翔的空姐,她们花去了10余万元的培训费,却仍然 “飞不起来”。
“什么时候能飞?”这些曾经不惜代价想圆 “飞天”梦的女孩们已经开始学会面对现实,她们不再奢望一个肯定的答案,纷纷表示: “我们不会再等了,肯定是骗人的。”
陶雪是南太平洋国际航空公司2004年招的第一批空姐中的一员,回忆当时的情景,陶雪依然历历在目。“招聘的时候排场很大,上千人面试、体检,最后只录取了40多人,当时感觉自己特别幸运。”
陶雪告诉记者,2004年9月她收到了南太航空的初录取通知书,办理录用手续后,她们便进行了军事训练、语言培训等项目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陶雪于次年7月收到了南太航空的录取通知书,并和南太签订了实训人员培训合同。
被正式“录取”后,陶雪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很快就能成为一名空姐了,但不曾料到的是,她遇到的第一个难题便是培训时间被一拖再拖,公司不断延后其转机型培训的时间。
在学员向记者提供的“南太平洋国际航空公司通知”中,记者看到,南太2006年1月10日发出通知称:“由于今年春节较往年提前很多,各航空公司也早已进入春运状态,我公司事前向东航培训中心预约在本月为我公司学员转机型培训任务现已无法实施。”同年3月,南太航空再次发出通知延迟培训时间。第二次的理由变为了:“由于公司组织协调方面的失误,以及对突发事件的预备不足。”
其实,除了培训时间的延后,迟迟拿不到培训证书也成为学员们的心结。陶雪告诉记者:“除了在奥凯航空培训时拿的证书,其他初始培训证、转机型证等都是偷偷托人复印的,公司不发证却发一封封道歉信给我们。”
所有的培训结束后,学员们回家等待消息,从2006年一直等到了2009年。陶雪说: “录取的时候我不到18岁,现在已经23岁。我不会再相信公司的任何通知书和道歉信,我等不起了。”
举债付学费,学员讨回押金成“空想”
“现在家里还欠了很多债,我想要回公司欠我的5万元钱。”
从2004年的初录合同至今,陶雪告诉记者:“为培训,为做空姐,家里为我花了太多钱,足足有十几万元。”
记者了解得知,南太航空向空姐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培训费和食宿费。在南太的初录人员培训合同中,南太要求学员每人支付1.6万元培训费和1.5万元的押金,并在合同中承诺押金将在“培训结束后三天内全额退还”。随后,在实训阶段,学员们再度根据公司的要求交纳1万元培训费和3万元劳务费。
除了昂贵的培训费,学员们还要自费承担所有的食宿费。记者在南太发出的一份通知中发现,南太的食宿标准为70元/天。陶雪表示,她在初训时用去生活费约1.7万元,实训时约1.2万元。
“空姐的工作没有落实,可是南太根本没有归还当时承诺的3万元劳务费和1.5万元押金。”
那么所谓“培训后三天内全额退还”的押金到底何时能回到学员手中?记者致电南太航空的主要负责人之一章雁君,“我现在说的话都不能代表我们公司,有事直接找我们董事长。”仅和记者说了一句话,章雁君便突然挂断电话。
记者随后拨通了南太和学员签订的合同上的办公电话,电话那头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后便持续忙音。记者随后再度多次尝试拨打南太留在 “致歉信”上的总经理直拨电话,依然无法接通。
无奈,记者只能通过学员提供的一纸“承诺书”来了解南太对归还押金的态度。今年2月13日,公司向学员陶雪承诺:“于2009年2月28日退还总额4.8万元中的部分金额(万元以上)。余额必须在2009年5月30日前退还学员本人。从2004年以后至今培训所有证件必须在2009年2月底前退还学员本人。”
“但是什么证也没退,什么钱也没有还。”陶雪告诉记者,这一批像自己一样没有拿到钱的还有好几个人,大家已经不再相信公司,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警惕陷阱,严防职业生涯“飞不起来”
“看到热门的职业就蜂拥而上,也不仔细审核公司的背景,掂量每次公司要求交费背后的猫腻,这样很容易跳入职业陷阱。”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律师协会航空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起淮律师表示,5年来,学员们因为南太航空既没有上学又没有工作,误了青春。从法律角度,公司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选择职业时一定要认准可靠的公司,要查清楚录用单位的背景。”张起淮提醒求职者,不要被一些 “皮包公司”的假象所迷惑。
南太航空名义上是一家外资企业,注册地是大洋洲的一个小国家,投资方属于一家民营企业。对此,张起淮解释: “不管国与国有什么区别,成立航空公司,有几个基本条件必须具备:有自己的飞机、飞行队伍、行政人员和基地等。而这些条件,该公司均不具备。”
其次,张起淮提醒求职者应谨慎对待录用前的支付费用,包括培训费等,要严格审查培训学校的资质。就南太航空的培训费问题,张起淮认为存在畸高的问题。另外,他表示:“目前一些公司的招聘培训存在拼拼凑凑的情况,找一些临时的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培训,这是非常不合规的。”
张起淮表示,求职者在入职前,若遇到任何的问题都可以毅然决然地终止合同。 “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仅仅是一年一年地等待,流失的不仅会是自己的学习机会,也更是工作机会,最终将导致整个职业生涯的‘飞不起来’。”
■律师观点
“南太航空”如无培训资质将涉嫌欺诈
天云律师事务所钱翊梁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指出,“南太航空”以 “招聘空姐”名义面向社会招募女性,并向应聘者收取高额的培训费用,倘若其自身明明不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也无法切实提供“空姐”岗位,却又许诺“空姐”岗位并收取高额培训费用,则有欺诈的嫌疑,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如果“南太航空”具备相关经营资质和培训资质,但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切实履行合同,则可依照合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诉讼途径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主张赔偿。
据《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