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者汤先生反映,他认购的是一套做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期房,在这套房子解押或者转押前,没办法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契约。律师表示,这种情况虽然不会对购房者造成实质性的危害,但买房人做按揭贷款的银行,在选择上可能会受限,购房者要提高警惕。
[案例回放]
订了房子却签不了约
3月12日,汤先生认购了江宁一家楼盘的一套新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房子位于小区06幢,建筑面积56平方米,均价5400元/平方米,双方要在3月22日前签正式的买卖合同。
眼看临近约定的签约日子了,汤先生依然没有接到开发商的通知。于是,汤先生主动联系了置业顾问,售楼小姐回复说:“最近签约的客户比较多,大家都在排队等,排到您了,我们会电话通知。”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还没接到通知。再次询问才知道,原来我定的那套房子做了在建工程抵押,一时签不了约。”汤先生表示,当初签认购协议时,工作人员并没有相告。“售楼小姐还说,如果确实要买就等他们通知,月底可以签约,否则就退房。”
直到4月27日,开发商才和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汤先生认为,不能按期签订合同是由于开发商方面的责任造成的,售楼人员期间还反以“退房”相要挟。对此,他要求开发商做出赔偿。
[律师观点]
贷款银行选择上受限
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能不能买?购房者购买此类房子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朱鑫律师表示,期房销售中针对在售房源分批做在建工程抵押是一个普遍现象,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国家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开发商针对预售商品房的预售款必须优先用于解除房子抵押。因此,一般来讲,购买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实质性的危害,但开发商违规操作的情况除外,比如在没有拿到预售证的情况下提前销售。就汤先生的情况而言,如果双方的确在协议中明确了签订正式商品房合同的时间,而开发商又违约了,他可以根据协议要求退房,并拿回双倍的定金。
律师提醒,目前开发商一般是先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允许开发商销售,但开发商规定购买这些房子的客户必须向该银行做按揭贷款,这相当于是抵押主体由开发商转为购房者。“对购房者来说,购买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直接面临的问题可能是在贷款银行的选择上受到限制。”此外,已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在销售时,开发商针对买房人有告知义务,需要让买房人了解这一情况。
快报记者 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