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年5月
地点:江阴市
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华士法庭调离了一对结婚仅一年多的“新婚夫妻”,而双方离婚的导火索竟是两人婚前达成的一个协议,结婚后妻子可以经常回娘家居住。
现年26岁的张玲是家中的独生女,2007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其大两岁的李明,双方印象都不错,但是张玲不想结婚后就与父母分开,便与李明商量,在结婚后自己也要经常回娘家居住,得到了李明的支持。于是,两人在2008年1月举行了结婚仪式,2008年6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小夫妻经常为一些小问题吵架,张玲便频频回娘家居住,自2008年11月份起,张玲便干脆常住娘家。李明几次前往岳父家“接人”,都没有成功。眼看妻子没有跟其回家的可能性了,李明一气之下将张玲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在审理过程中,张玲吐露常住娘家的原因不仅因为自己是独生子女,还因为自己母亲患病需要照顾,而自己也曾小产,回家休养,而对于这些原因,李明居然毫不知情,说明两人平时很少进行沟通交流。在调解过程中,两人均表示对对方失望,同意离婚。
承办法官提醒那些作为独生子女的年轻夫妻,不要因为与父母的亲情而忽略了夫妻之间的交流沟通和感情培养,要注意平衡,兼顾亲情和婚姻。(文中人物为化名)
吴中平 赵辉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