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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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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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处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有了规范
新规将实行第三次处罚原则
  从6月1日起,我省交警对15种轻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实行首次不罚,口头警告两次后,第三次开始处罚的规定。口头警告很难留下凭证,也许很多市民这样揣测!这就错了,前两次口头警告警方都会留有“案底”。昨天,常州市交巡警部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对《江苏省轻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工作规范》予以解释。

  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发现以上规定的违法行为,能认识到过错并接受教育、及时改正的驾驶人,可由一名交巡警提出口头警告教育,然后放行。但是,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会在3日内被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我省规定,进行处理的交巡警应该在2日内,将违法行为记录单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违法行为记录单位应该载明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违法代码、口头警告的实施依据及实施机关名称等内容。在常州,所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将被记录在交巡警警务通内,达到三次者交警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据介绍,新规明确了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一)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的;

  (二)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未达10%的;

  (三)抢险救灾和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有超载或其他一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四)外地机动车不熟悉路况,驶入禁行区域,经指出后及时改正的;

  (五)因不熟悉城市路况,驾驶机动车在路口渠化段内越线变道,经指出后主动承认错误的;

  (六)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经指出后及时改正的;

  (七)驾驶机动车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经指出后及时提交的;

  (八)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在车身后部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经指出后及时改正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十)驾驶机动车在禁鸣区域应急处置时鸣喇叭的;

  (十一)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十二)集装箱运输车辆非自行加高的;

  (十三)驾驶摩托车在手把上悬挂物品,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在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指出后及时改正的;

  (十五)未满12周岁人员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经指出后改正的。

  焦轩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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