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狠赚一笔
把租来的挖掘机卖掉
通讯员 李国田 小许
快报记者 吴杰
发自鼓楼区检察院
一名男子在租赁挖掘机的过程中,想到自己欠了一屁股外债,便联合一名同伙把租来的挖掘机给卖了。近日,涉嫌合同诈骗罪的两名嫌疑人,被鼓楼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江苏盐城人刘青,今年27岁。去年6月20日,酒后驾驶被吊销执照,便请来小学同学李明为自己开车。6月底,刘青以21000元的价格,从某公司租了一辆小型挖掘机,约好先付款15000元,剩下款项在机械退场后15日内付清。7月15日,工程结束了。此时,刘青手头缺钱,还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为此,他产生了犯罪的念头,把租来的挖掘机卖了赚一笔。
刘青先后找了几个人帮忙,让他们冒充机主跟买家见面,签个字就能得到几万元,但是人家都害怕,不肯干。刘青就找李明商量,李明见钱眼开,当即同意了。于是,刘青让挖掘机司机把车开到安徽,然后以暂时没活干为由,让司机回家休息。接着,刘青扮作中间人,李明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冒充机主,并刻了出租挖掘机的某公司的假印章。准备好后,他们用这些假证明,以49.5万元的价格,把挖掘机卖给了一名浙江老板。买主临走时,还给了“中间人”刘青好处费7000元。事后,刘青果然没有亏待李明,先后给了他好几万。手里有了钱,两人先赌博输掉了15万,四个月时间内消费10余万,剩下的钱都买了彩票,什么奖都没中。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