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时间的准备,与常州市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相配套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于近日正式出台,截至目前,领取《常州市武进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核表》的家庭已达300户。武进区房管部门已经开始正式受理有关人员和家庭的申请。
由于受理单位不同等原因,在常州市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出台后,武进区的经适房货补并没有立刻实施,而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调研。4月中旬,武进区的2009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正式出台,相比去年,廉租房保障受益面变大了,首次采用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增加定点房源等多处调整。据了解,申请家庭凭身份证、收入情况、住房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民政办申请登记。
据了解,从2009年起,对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全部实行货币补贴,今年补贴标准与常州市区相同,每户8万元,今后的补贴标准由区政府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武进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未婚家庭;(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440元(含)以下。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在武进区及钟楼区、天宁区、新北区、戚墅堰区范围内,选购新建成套的、面积为60—144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
与常州市区不同的是,除了普通商品房,今年武进区将在中心城区建成的安置住宅小区中,安排部分定点房源,作为经济适用房的房源,以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房的优惠价格出售,具体为:今年定点房按优惠价2200元/平方米供应,楼层系数为:一层1.0、二层1.05、三层1.1、四层1.0、五层0.85。
据介绍,今年武进区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廉租房保障力度,扩大廉租房保障受益面,提高廉租房实物配租比例。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目标,实现应保尽保。
今年申请廉租房补贴的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调整为:(1)具有武进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850元(含)以下(以后年度的收入条件将根据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和实际的保障需要作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
今年廉租房保障中,还将增加实物配租方式,武进区目前共拿出150套房源,将对城区范围持有有效低保证、特困证并享受租金补贴的无房申请家庭,按需调整为实物配租。刘劲松